2.1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采购与招标网、儋州市第二中学官网、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3.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